原标题: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都强调要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制度规范,适时制定改进办法,增强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要求,各级党委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协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履行职能,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专项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独特优势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要求,全国政协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意见(代拟稿)》,经全国政协党组会议审议后上报党中央,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这是党中央颁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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